1月19日,两批次储存在山东港口青岛港董家口港区不同保税油罐的4万吨进口原油,在海关监管下启动混兑调和,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保税原油混兑调和,也是山东自贸试验区首批海关创新监管政策,标志着山东自贸试验区首个油品政策项目正式落地。
据了解,启动混兑调和的两批次原油,分别来自刚果和安哥拉,属于不同油品品类,分别于去年12月底和今年1月初由海关监管入库。混兑调和后的原油将于近期完成海关通关手续出库进入国内市场。
据了解,炼厂从全球采购原油后通常不能直接使用,而是需要先根据不同的生产装置和产品需求,进行一定配比的混兑调和。“允许自贸试验区内注册企业开展不同税号下保税油品混兑调和”,是《中国(山东)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》中明确提出的任务措施,也是青岛海关服务山东自贸试验区建设28项措施中的重要政策内容。
据介绍,此前我国地炼企业使用的是在马来西亚、新加坡混兑的原油。但因为在国外混调,换小船中转,导致运费提高,到岸原油价格就会大大增加,影响和制约了国内原油炼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从海关监管角度看,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涉及保税物流管控、原产地认定、完税价格审定、商品检验等多项海关监管制度集成创新,在国内尚属首例。
山东是世界第三大炼油中心,集聚着40多家地炼和石化产业,总炼油能力1.65亿吨,产能占全国地炼企业产能总量的60%以上。2019年,我国进口原油约5.06亿吨,居世界第一。其中山东口岸进口1.65亿吨,占全国原油进口量的32.5%,居全国首位,占全球贸易量的7%。其中山东口岸“马来西亚混合原油”进口量达743.1万吨,同比增长19.1%。保税原油混兑业务,既可以满足不同生产企业的个性化需求,也可以使生产企业小批量购买缓解资金压力。据初步测算,保税原油混兑调和业务,今年可为国内原油进口商降低综合成本近3000万元。
目前,青岛海关已监管入库用以保税混兑的进口原油26万吨,这些原油也将于近期根据客户需求开展保税混兑调和业务。随着政策落地,将会有更多原油通过这种方式通关入境并开展保税混兑调和业务,可以吸引更多贸易商入驻自贸试验区,激发市场集聚效能,提升青岛及山东保税现货原油市场竞争力,带动和实现油品贸易、金融、航运等为一体的全程物流供应链发展。(记者王伟 通讯员陈星华)
关键词: 油品政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