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8日,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《关于积极推进大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通过实施货币化安置,满足动迁群众多元安置需求,缩短群众安置周期,提高安置效率,减少过渡安置费用,集约建设用地,消化存量房源,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。结合安置房建设三年攻坚行动,集中利用3年时间,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,确保2024年群众回迁安置全部完成。
意见明确,由辖区政府与项目单位签订货币化补偿协议后,启动改造方案调整工作。改造方案调整完成一个月内,项目单位按照补偿协议约定,及时缴纳货币化补偿费用,辖区政府具体组织货币化补偿工作。补偿协议和改造方案确定后,应及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。
同时,将提供土地政策支持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、公积金政策支持以及建设政策支持,对于降低房企的资金压力、鼓励房企积极参与棚改工作有积极的作用,也对于购房者或安置群众给予了支持,包括公积金使用的政策更加灵活,将有助于促进相关群众更好购房和解决住房问题。
业内人士表示,此次棚改工作对于郑州本地房地产具有积极意义。第一,棚改的新开工等本身属于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重要组成部门,有助于拉动当地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。第二,棚改货币化安置释放了更多的资金,有助于激活更多的购房和住房消费需求。另外需要注意,鉴于过往棚改货币化工作中存在一些炒房等现象,所以要求郑州也要注意稳定市场预期,促进棚改和房地产工作稳定推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