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是电影爱好者,对近年来多数电影院因“卫生问题”不再为观众免费提供3D眼镜的事,一定不会感到陌生。虽然一副眼镜不算什么,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在每次去看3D电影时记得带上眼镜,一来二去,家里的3D眼镜就积攒了起来,不仅浪费资源,看着还糟心。
针对这一问题,5月27日,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官方微博发声,指出电影院要求消费者自行购买3D眼镜的规定,属于“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,转嫁给消费者,加重消费者负担,违背公平诚信”的“不平等格式条款”,甚至涉嫌违反了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。消协还呼吁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,加强对影院此类行为的监督执法,纠正此类“霸王条款”,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
微博发出后,有网友表示,比起电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,自己更担心公用3D眼镜是否卫生,消协则回复道,保证3D眼镜的安全、卫生,是电影院应尽的义务;也有网友说,担心不卫生可以自行携带3D眼镜,但电影院不应以此为理由不提供3D眼镜,对这一观点,消协表示认同。
记者吴嘉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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