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房产大事件!首例‘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’要交房价三成!”近日,来自“透视”微信公众号的这条消息引发各方关注。
记者求证得知,该篇报道系3年前旧闻,被个别自媒体平台模糊时间后再次炒作。而针对3年前的问题,相关部门均已妥善解决。
记者了解到,《温州现首例“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”》一文刊载于2016年4月16日的《温州日报》,当时就引发了各方关注,多家媒体进行了解读,本网也第一时间跟进报道:《温州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案例:是否有偿续期引争议 物权法暂未明确》。本网报道明确指出:“如果是70年产权的住房,主流做法是后续土地使用权自动更新,而非补缴续期。因此,普通民众无需太担心。”
2016年12月,国土资源部召开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(试行)》新闻发布会。针对温州当地二十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,国土部指出,可以采用“两不一正常”的过渡性办法处理,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,不收取费用,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,涉及“土地使用期限”,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。
2017年,李克强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提问时也明确表示,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普遍关心可以理解,国务院已经要求有关部门作了回应,就是可以续期,不需申请,没有前置条件,也不影响交易。
公开资料显示,“透视”微信公号系个人所有,日常多关注房地产市场、新型城镇化等方面资讯。相关住建部门已申请删除该篇文章。
关键词: 温州住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