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
2022年第6号
当前,疫情形势依然严峻、安全防火不容懈怠。按照黑龙江省疫指办《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清明祭扫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清明节期间祭祀管理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禁止聚集治丧。凡是在殡仪馆正常治丧和骨灰存放的,一律限制三车10人以内,并从严落实防疫“四宝”。
二、禁止明火祭祀。暂停到殡仪馆现场祭祀活动。严禁在公墓、埋葬点焚烧祭祀用品,如引发火灾,一律严肃追责。倡导网络祭祀、代献鲜花(黄丝带)等悼念逝者、缅怀先人。
三、禁止扎堆祭扫。在公墓、埋葬点祭扫,实行错时错峰、实名预约、控制人数、分时分批祭扫,坚决控流量、防聚集、严防护,防止交叉感染新冠病毒。预约时间:每日8时—15时,县公墓预约电话13946217883。埋葬点预约事宜请与当地村委会联系。
四、强化属地责任。对殡葬馆、公墓等祭扫场所,民政局、乡镇、村要选派专人值守,落实包保责任,防止引发疫情、火情。
五、强化协同管理。公安、民政、交通、城管、消防、应急、疫情防控等专业力量,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及周边的车辆疏导、人员管控、秩序维护和疫情防控,防止发生安全事故。
六、强化宣传引导。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、村村大喇叭,广泛宣传疫情防控、安全防火和殡葬改革相关政策法规,倡导文明低碳祭扫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,实现“文明清明、平安清明”的目标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至2022年4月6日结束,敬请广大城乡居民理解支持。
克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3月25日
来源:网信克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