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96号通告
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疫情形势,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、传播和外溢风险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1、倡导近期非必须不来伊、不返伊。确需来伊返伊人员必须提前3天向所属社区、单位或通过网上填写“返乡信息登记”平台进行报备,经批准后方可来伊返伊,并落实严格的管控措施。
2、近期来伊返伊人员家属,应积极履行疫情防控的义务和责任,及时提醒并督促来伊返伊人员主动向所属社区、单位报备。
3、凡是抵返伊人员不提前主动报备的,一律实行劝返或就地隔离。凡隐瞒行程、逃避检查、私自进入市域等行为和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和命令的,将依据相关法律严肃处理。
请广大市民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,一经查实,给予首报人1000-50000元人民币奖励。
市指挥部办公室:0458—6117605
公安机关举报电话:0458—3609307
伊美区:0458—3607728
友好区:0458—3298188
乌翠区:0458—3688345
金林区:0458—3738444
铁力市:0458—2285523
汤旺县:0458—3537215
嘉荫县:0458—2622509
丰林县:0458—3583787
南岔县:0458—3477380
大箐山县:0458—3436105
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2022年4月1日
抵返伊春人员登记平台二维码
(伊春发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