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启动以来,嫩江市从实际出发,潜心谋划有利于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成效的措施办法,创建了“一考双督三用”考核评价体系,以评促学、以督促改。
一考。这个市制定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,对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。根据省市要求,围绕“一研讨八行动”任务完成情况、检视问题和整改实效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和工作创先争优晋位情况,由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工作组,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,通过个别谈话、民主测评、实地踏查、调查问卷等方式,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。
双督。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,营造“天眼”无处不在的严肃氛围,促进干部自我约束。实行机构监督。成立了市委专职督查队伍,20名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的督查队伍,临时随机聘请群众组成的社会督查三支干部作风督查队伍,组建“督查团”,采取“四不两直”方式,进行抽查监督。实行社会监督。主要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,将干部作风方面表现突出的问题列出清单,确定监督内容。设立干部作风监督热线电话,将问题清单和监督电话通过各种媒体和商场广告屏广泛循环公布。政府大楼和其他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,在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干部作风公示板,公布监督举报热线,切实形成每名群众都是“监督员”,每名干部随时被监督的舆论氛围。
>三用。将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各专项工作组综合评价结果和“双督”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,确定考评结果,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评选先优、职级晋升、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。做到评优“有加有减”。对考核评价优秀的单位和部门,在年度考核中适当增加干部优秀等次比例,对考核评价较差的约谈主要领导,主要领导本年度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,适当降低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考核评优比例。做到晋级“有先有后”。对活动中评选出的各类先进典型,在公务员职级晋升和事业单位职称评选中优先考虑;对“双督”中社会负面舆论集中强烈并经组织查实确有问题的干部,2年内不得参与公务员职级晋升和事业单位职称评选。做到任职“有上有下”。对活动中评选出的人品好、作风正、能力强的各类先进典型,在干部选拔任用中,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使用;对活动中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反面典型,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组织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