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日,记者从大庆市城管局了解到,在财政部办公厅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、水利部办公厅开展的“2022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竞争性评审”中,大庆成功入选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,为全省唯一。
“海绵城市”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,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,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。海绵城市已成为国家推进的城市建设新方向。
“大庆作为内陆城市,通过海绵城市建设,主要解决城市局部内涝、雨天溢流、社区宜居品质提高等问题。”据市城管局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任福学介绍,海绵城市建设主要包括相关的排水防涝、雨水调蓄设施、城市内部蓄滞洪空间,城市绿地、湿地、透水性道路广场等项目,城市内河(湖)治理、沟渠等雨洪行泄通道建设改造以及管网排查、监测设施建设,还有居住社区、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中落实绿地、排水管网项目等。
作为天然百湖之城,近年来,大庆市按“源头减排、过程控制、系统治理”的原则,先后开展了油田植被生态恢复工程、水生植物园建设工程、未来广场建设工程、奥林匹克场馆环境建设工程、月亮湾小区建设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,通过建设海绵型建筑与小区、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广场、海绵型城市水系、湖泊湿地,不但实现了源头减排的目的,也从根本上改善项目所在地初期雨水水质,从而提升大庆市水环境治理水平。
在消除内涝方面,“十三五”期间,大庆市采取退渔还湖等措施,集中修复了市区重要湖泡湿地10处,新增绿地5平方公里,增加调蓄水面19平方公里。修复改造雨水管渠64公里,增加排水动力每秒112立方米。成功消除严重内涝点35处,极大增强城市滞蓄雨水能力。与此同时,稳步提升社区宜居品质,以海绵城市理念融入改造,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,惠及居民3.37万户,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提升。
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,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出台《关于印发大庆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《大庆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》《大庆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》《大庆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》《大庆市建成区初期雨水治理工程规划设计导则》等一系列海绵城市生态空间管控文件,编制实施了15项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划,以及18项技术标准和34项管理规章并严格落实,不但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提供理论支撑,还实现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全流程管控。今年,大庆市还将海绵城市管理条例纳入政府立法调研项目,为海绵城市提供法律保障。
据不完全统计,大庆市收集整理的创建申报材料共有146个文件、4800多页。按照住建部“5大类”“18项”等要求,相关佐证材料都比较全,且特点明显、特色突出、实用性强,被评价为“材料详实、质量较高、针对性强”,顺利通过国家竞争性评审。
任福学表示,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理念,到2024年,大庆市还将力争实现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基本健全,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,历史严重内涝积水点全面消除,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,不断探索海绵城市管理新模式,继续为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国各地的推广应用贡献大庆经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