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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讯!牡丹江:本年度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12月31日

时间:2022-07-15 15:48:59       来源:东北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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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,牡丹江市本年度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12月31日,失业补助金(临时生活补助)保障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,请符合条件人员尽快申请。

据了解,失业补助金(临时生活补助)保障范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,即: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、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,发放失业补助金;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,发放临时生活补助。

按照国家、省政策要求,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领取,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份内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,因此,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期间,领取完个人最后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后,于次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,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。另外,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因个人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、所在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一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,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一直处于失业状态,可在此期间内申领失业补助金。对于失业保险参保形式为农民工且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,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。

据介绍,牡丹江市城区和绥芬河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40元/月,所辖海林市、宁安市、穆棱市、东宁市、林口县为300元/月。当月申领,次月发放,按月发放,最长不超过6个月。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标准参照本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,最长不超过3个月。符合条件的,于审核通过次月起通过代发银行按月将失业补助金(临时生活补助)发放至失业人员申请时填报的银行卡中。

为进一步优化申领方式的服务保障工作,失业补助金落实“免跑即领”,即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,可全程实现个人网上申领。申领人员可手机下载龙江人社App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,找到【失业补助金】选择最后参保地后,按照提示页面信息,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即可轻松完成申请。对于网上申请有困难的人员,可咨询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,经预约后本人持身份证、银行卡或社保卡现场办理申请。

关键词: 牡丹江市 失业保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