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发放金额
本轮通用类消费券共计发放200万元。
(相关资料图)
二、发放方式、时间及使用时间
本轮通用类消费券通过“云闪付”APP平台于9月28日9:30分面向全市各县(市、区)一次性发放,先领先得,发完为止。消费券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10月7日23:59分。
三、通用类消费券档级
通用类消费券共分为四个档级:
10元券(满100元可用)2万张;
20元券(满200元可用)3万张;
30元券(满300元可用)2万张;
60元券(满500元可用)1万张。
四、认领方式
消费者在手机端登录“云闪付”APP平台,进入“云闪付”APP首页,点击“本地专区-政府促消费",选择“绥化专区”-通用消费券,选择相应面值消费券点击抢券,验证后即可领取消费券。每个面值只可领取一张,领券成功后保存在“我的票券”中。
五、参加企业及适用范围
(一)参加企业:绥化市可受理“云闪付”的所有商家。
(二)消费者参与条件:所有绥化市居民(包括外地来绥化人员)均可参与。
(三)适用范围:消费者领取的政府消费券可在绥化市参与活动的实体商家使用。消费者到商场(购买服饰百货、金银珠宝、钟表等)、超市、住宿、餐饮、加油站等场所消费时享受自动满减,每笔消费限使用一张。
六、通用券使用规则
(一)“云闪付”定位不在绥化市的消费者不能领取或使用消费券。
(二)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,逾期作废,不予补偿。
消费券不可提现,不可转赠、转让他人,不可售卖。
(三)已使用消费券的购买行为发生退货时,消费券自动退回,并视为已使用,不予补发。
绥化市商务局
2022年9月27日